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1、协助处长开展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处内各科室开展综合性工作;制定处内各项规章制度及起草本处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2、负责校内外公文的呈报、收发、归档以及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处内综合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处务会议记录及各种材料汇编工作;负责处室信息发布和网站主页建设及维护工作;
4、负责在校内开展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宣传工作;
5、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校际之间、校内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和联络工作;
6、负责安排以资产处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7、合理规划、调整、管理学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及相关辅助用房;负责学校办公用房的管理系统建设、数据更新、信息发布、资源调配工作;对公有用房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原有校区资产置换后的遗留手续办理工作;
9、代表学校行使甲方职能,完成与相关经营实体的签约工作,切实发挥管理职能;
10、负责处办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处长:戴顺斌 科长:范怡媛 电话:8197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