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有资产管理方针政策,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细则的拟订与执行,按规定管理学校国有资产,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学校各类实物资产的账、卡登记,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3、负责学校资产清查、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的处理与协调、资产调剂与处置完毕建帐、资产统计与汇总等工作;保证帐帐、帐表、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4负责对学校无形资产各类资料进行分类、立档和建账等管理;

5组织、协调校内各资产相关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指导资产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办公、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二级帐务、实物管理,督促使用单位指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加强日常管理;

6、建立健全、完善资产管理的档案,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建全文档的立案、备案工作,做到随时随地有据可查;

7、负责学校土地的综合管理,土地使用情况分析及数据统计;

8、负责产权登记、界定、年检、土地使用和资产统计年报,以及日常监管工作;每年提供一份完整的资产统计报表和数据分析报告,及时向学校领导提供资产合理利用的有关信息和建议;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副处长:肖绪峰    科长:迟鹏      电话:8197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