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湖北经济学院资产登记工作指南
一、资产登记标准
1.“固定资产”登记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须登记为固定资产。
(1)单价标准:通用设备、家具、用具、装具等,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1500元及以上。且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
(2)批量标准:虽未达上述标准,但属于同类或配套的一次性大批量购置的(指单价在500元及以上,且总金额达10,000元及以上),且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
注:“一次性批量购置”指在同一采购计划、同一合同或同一批次验收入库的资产,“同类资产”指功能、规格、型号相同或相近的资产。
2.“低值耐用品”登记标准
不符合上述固定资产登记标准,但符合以下条件的,登记为低值耐用品:达不到上述单价标准,但单价在500元及以上,且同批物资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预计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
3.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二、资产配置申请
拟购置资产达到登记标准的,均应在购置资产前完成资产配置申报审批流程。
1. 新购资产
登录学校OA系统,在操作界面下方的事务中心找到资产处,点击后内容栏显示《资产配置申报审批表》,点击进入填报资产配置申报相关数据。如下图:
资产配置申请人在填报《资产配置申报审批表》时请注意,标黄的为必填字段,特别提示:
(1)要注明资产购置的“经费来源”,以便确定审批单据的类别及审批流程;
(2)申请金额需大于等于实际购置金额,严禁超预算配置资产;
(3)“单位配置需求/资产处核定”中不能留有空行,如有需删除后方可提交申请。
(4)资产配置申请人在提交审批申报后,要及时联系单位资产管理员及单位负责人,以便提高申请单据网签效率。
(5)资产配置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按核定标准购置资产。
2.零星资产更新
资产更新是指对现有使用中的个别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后,因故障经维修后仍无法继续使用,或已无维修价值的资产进行更新,需在OA系统中单独走“资产配置申报审批流程”。
事前,资产更新应报单位资产管理员联系资产管理部门,由资产管理部门指定的设备维修机构进行鉴定,经检测确定需报废更新的资产,由资产使用人填报《资产配置申报审批表》申请资产更新,并上传现资产设备鉴定材料。
事中,报废资产由单位资产管理员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提交报废处置申请,并联系资产处移交报废资产。
空调的报废更新申请由使用单位提交,经后勤集团水电科鉴定,并在资产处网站下载《湖北经济学院空调拆机入库流程表》完成相关流程后方可进行新机安装流程。
事后,资产使用人持经资产管理部门审批的纸质版《资产配置申报审批表》到资产处领取更新资产。
3.专项购置更新
事前,用专项资金购置的资产配置承办单位按省财政厅及学校资产网上发布的有关配置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配置。具体标准可咨询资产部门资产科。
事中,为简化流程,按学校会议审定的会议纪要或立项批复报告办理,无需在OA系统中单独走“资产配置申报审批流程”。
事后,在进行资产登记时,在“资产配置申请审批”资料上传处,上传会议纪要或立项批复报告等立项材料。
三、在资产平台中做资产登记
各单位所购资产,由本单位资产管理员或领用人进行系统登记。
学校新建、改建等项目中新增的资产,实行“谁管理、谁登记”,由承建部门提供合同发票等相关资料协助登记。
1.资产系统登录
登入学校“网上服务办事大厅”,在“应用系统”中点击“资产管理平台”进入资产管理系统,或直接输入网址218.197.87.116:8080/asset/main/logins.shtml登录,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2.资产分类登记
在资产管理系统首页,有“资产登记”模块,点击进入即可,或在左侧点击“资产入账”-“资产登记”开始进行登记操作。如下图:

(1)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资产登记时,首先需确定是固定(无形)资产登记,还是低值品登记,按资产登记标准(见第一条)分不同模块进入。
(2)固定(无形)资产管理模块中分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构筑物、设备、家具、车辆、图书和档案、文物和陈列品等;无形资产包括软件、数据资源、著作权、土地。
(3)由科研处认定权属为学校的著作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均应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无形资产登记。
(4)建筑物改扩建工程、道路修筑、雕像建造、苗木种植等均应按不同类别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5)进入资产登记管理模块按照需登记的资产名称点击进去填写即可。
3.资产信息录入
资产信息录入时要求填写内容要详细,注意事项如下:
(1)“批量”栏填写资产购置的实际数量。
(2)“教育部分类”栏右侧有搜索标识,输入名称或关键字段可进行模糊查询,按查询结果选择科目编号,要填写正确,科目编号要选择至最下一层。
(3)按发票信息登记资产详情,品牌、规格/型号、厂家、销售商/电话等信息均须完善。属于学生家具的要在“资产用途”栏选择“学生用”,以便与行政办公类家具进行区分。
(4)“单价”栏填写的金额为发票上单价+税额后的金额,即填写的单价为税后单价,且须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5)批量资产需登记资产使用人及存放地详单,点击“使用人”或“存放地”前“附单”按钮进行填写。
(6)单位或个人自购资产,由本部门和个人自行验收,并如实填写《资产验收合格报告单》。资产验收单表格电子版在资产处官网下载,学校官网首页-组织机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下载专区-湖北经济学院资产验收报告单。验收报告单需盖单位行政章,“验收人”后需本单位三名工作人员签字。签名盖章完成后拍照上传即可,纸质版交财务处报账。
(7)如为学校新建改建等项目中新增的资产,原则上由承建部门组织,使用部门验收,并如实填写《湖北经济学院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在资产处下载专区(同第6点)下载“湖北经济学院采购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表格”填写。
(8)按规定上传资产验收单、发票图片、资产配置申请审批手续(审核通过后页面截图)、资产实物图片(不得为未开箱状态)等信息。
四、资产系统的数据审核
资产信息登记完成后须提交审核,且要及时联系本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网上审核。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初审时,要确认登记内容与实物相符,登记信息无误后,提交学校资产部门审核;待学校资产部门终审完成后,方可打印入账单。
资产登记审核进度可在资产管理系统首页“业务进度”栏进行查看:“进行中”-具体资产“选项”栏设置按钮-“审核进度及意见”中查看;在“被驳回”栏可以查看驳回情况。
五、打印入账单
资产登记审批结束后,需打印固定(无形)资产或(低值品)入账单。在资产管理系统首页界面点击“单据打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勾选-打印入账单,低值品选择“低值品(入账单)”栏目进去打印,或在左侧菜单栏选择“资产图表打印-单据/卡片/标签”-入账单-勾选-打印入账单。如下图:

打印固定(无形)资产或(低值品)入账单后,要加盖部门行政章,到资产处资产科登记并打印资产标签,持“财务联”到财务处报账。
资产使用人需及时将“资产标签”粘贴在资产设备上。粘贴完成后拍照并上传资产管理系统,最终完成资产登记流程。
若有相关疑问,可咨询资产处资产科(行政楼B203-3),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内线电话:77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