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和设备管理的专设机构,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制定并实施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资产清查、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资产调剂与处置、资产统计与汇总等工作。协调校内相关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拟订学校通用设备和办公用品的配置标准、费用标准和资产处置标准等,并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可行性论证、验收,监督、评价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情况及使用效益。
5.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学校各类实物资产的账、卡登记和动态管理。
6.负责学校各类办公用房的管理,负责做好教学、科研等办公用房的分配和调整。
7.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国有资产清理核查工作。
8.根据国家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学校要求,代表学校拟订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合同,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对其承担的各服务区域的服务质量和收费实施监督和检查。
9.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