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工作方案

发布者: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05-24浏览次数:15

湖北经济学院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开展好此次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工作,现结合我校资产存量信息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严格做到学校财政系统中资产存量信息与北化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信息一致、与会计财务信息一致,实现存量资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确保我校在财政部预算一体化系统上线后,顺利通过资产数据校验。

二、数据治理基准日及治理范围

(一)数据治理基准日

2022430日为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基准日。

(二)治理范围

主要包括学校各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土地和房屋构筑物、通用专用设备和家具、图书档案、文物陈列品、特种植物等。

2.无形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软件、各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三、具体工作步骤

(一)动员培训(时间:524日)

召开动员培训会,讲清此次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布置具体工作,开展数据清理及相关工作培训,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参加。

(二)资产盘点(时间:525日—531日)

各部门以北化资产管理系统中在账资产卡片为基础,对账面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及时在资产系统中对需要更改的信息进行账目修改。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数据信息填写资产清查盘点单,确保资产全覆盖,并在资产盘点单中对资产使用状态进行区别标识:

1.资产卡片重点核实使用人、存放地、使用用途等信息,公用资产使用人按照实际管理人员填列。

2.账面记载或反映的,但无实物的资产,将使用状态标识为“盘亏”;

3.有未入财务账的实物资产,确认产权后,在盘点单中标识为“盘盈”;

4.本单位占有的,且处于本部门使用状态的资产,将使用状况标识为“在用”;

5.签署相关租借协议的资产,将使用状况标识为“出租出借”;

6.满足使用条件但未投入使用的资产,将使用状况标记为“闲置”;

7.待报废资产、处置流程中的资产,将使用状况标识为待处置。

(三)修改完善并校验财政系统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时间:61日—624日)

资产处依据各部门提交的资产清查盘点单中的数据信息修改完善财政系统资产卡片信息,通过财政系统中的“数据体检”功能对资产卡片基础信息进行检查,并按照提示信息进行逐一修正或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工作,部门负责人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分工明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单位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切实落实到人,把握工作进度,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二)全面盘点资产。各部门要做好动员工作,落实好“谁使用谁管理”的管理责任,认真清查本部门所有资产,对卡片基础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资产情况和卡片信息保持一致,准确反映资产状况,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确保质量进度。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所属资产现状,要保证达到清查盘点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漏、不虚、不重。各部门须在531日前将资产清查盘点单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到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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