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部门及人员调整后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发布时间:2016-08-26浏览次数:1470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的资产设备使用效率,巩固2016年的资产大清查成果,防止前清后乱,严肃资产管理纪律,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校内各二级单位务必按照以下要求切实做好这次因部门和人员调整后的资产管理相关工作:

一、各部门的原资产管理员,因工作需要调离现工作岗位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本部门资产设备移交手续,报资产管理处对账后方可离开现有岗位。

二、本次人员调离,资产设备原则上在原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后带入现在工作岗位,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应及时办理调账手续。

三、退休人员应向原工作的单位移交资产设备,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公用设备据为私有。

四、主要行政负责人是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加强监管责任,防止资产流失和损毁。

校内各二级单位应在92日之前完成上述工作,92日之前不办理移交手续,资产处将上报学校处理。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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