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机构及人员岗位调整后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03-01浏览次数:1226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机构、人员岗位调整后的资产变更交接工作,落实相关资产使用及管理责任,确保账、卡、物、人、空间五相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岗位调整人员须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交接资产包括个人使用及管理的固定资产。

二、岗位调整人员个人使用的办公电脑原则上仍归本人使用,同时办理资产使用单位及存放地点变更手续。办公家具原则上移交原单位。

若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发生岗位调整,需对本单位所有资产进行交接,交接清单签字盖后交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同时新任二级资产管理员还需填写《二级资产管理员登记表》,并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变更资产管理员信息。

四、资产交接流程

1.由原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核实并协助岗位调整人员对其使用及管理的资产进行变更。跨单位岗位调整人员需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做资产变动,并将签字盖章后的变动申请单交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进行终审单位内部岗位调整人员由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核实资产信息后直接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调整,不需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如有岗位变动人员留存资产,先由原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暂时接收,有明确接收人员后再更改新保管人及新存放地信息。

五、涉及单位合并、拆分、撤销的情况,由相应单位自行组织资产清查,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对相关资产信息进行调整。涉及单位新增的情况,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根据相关文件设置系统账户及权限,并协助资产调整。

六、其他特殊情况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统筹协调。

 

联系人:迟鹏、刘维钧

联系电话:8197701681977011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B203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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