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学校国有资产科学化管理水平,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各二级单位中开展2021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加部门
学校各二级单位。
二、时间安排及具体内容
本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通过各二级单位资产清查、年度考核自评及资产处综合评定的方式组织进行。
(一)固定资产清查(12月6日—12月12日)。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年度固定资产清查。本次清查基准日为2021年11月30日以前在账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家具两个模块),以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北化系统)为依据,在系统中进行清查。清查期间,系统将暂停其他功能的使用。清查完毕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固定资产在账清查表、固定资产处置清查表、固定资产盘亏清查表和固定资产盘盈清查表,具体操作步骤详见《二级管理员资产清查操作步骤》(附件1)。
(二)年度考核自评(12月13日—12月15日)。各二级单位结合资产清查结果,对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经济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北经济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经济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客观公正地进行本单位年度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自评,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中的自评内容(附件2表一)。
(三)资产管理部门评分(12月17日前)。资产处结合各二级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和自评打分情况,通过系统台账查询和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中的综合评定部分(附件2表二)。各部门得分为自评分加上资产管理部门评分,最终评分结果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要求
1.请各二级单位按要求完成好2021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盘亏资产应写出详细的情况说明,并经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若发生无故盘亏资产的行为,将报学校追究相关领用人及管理人员责任。
2.清查过程中,各部门二级资产管理员要认真核对账面资产信息,对领用人、存放地等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进行修改,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无误,未上传粘贴标签后实物照片的要及时上传。
3.《固定资产清查表》(共4份)和《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于12月15日之前上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迟鹏,联系电话:81977016。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