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二级资产管理员业务培训及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发布时间:2020-11-24浏览次数:758

全校各二级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资产处组织对全校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以资产清查、年度绩效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效率,规范管理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资产管理员业务培训

(一)参加人员

1. 全校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

2.资产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20201130日(周一)下午2:30

(三)培训地点:S1-306

二、2020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安排

本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通过各二级单位资产清查、年度考核自评及资产处综合评定的方式组织进行。

(一)固定资产清查(121日—126日)。各二级单位自行组织本年度固定资产清查。本次清查基准日为20201130日以前在账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家具两个模块),以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北化系统)为依据,在系统中进行清查。清查期间,系统将暂停其他功能的使用。清查完毕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固定资产在账清查表、固定资产处置清查表、固定资产盘亏清查表和固定资产盘盈清查表,具体操作在业务培训中将详细解读。

(二)年度考核自评(127日—128日)。各二级单位结合资产清查结果,对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湖北经济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北经济学院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经济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客观公正地进行本单位年度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自评,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三)综合评定(1211日前)。资产处结合各二级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和自评打分情况,随机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核实账实是否相符、检查标签是否及时粘贴等,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定,最终评定结果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培训及考评工作要求

1、本次业务培训将针对资产清查和日常资产管理系统操作进行答疑解难,请各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员高度重视,务必按时参加培训。

2、请各二级单位按要求完成好2020年度资产管理绩效考评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盘亏资产应写出详细的情况说明,并经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若发生无故盘亏资产的行为,将报学校追究相关领用人及管理人员责任。

3、《固定资产清查表》(共4份)和《湖北经济学院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28日之前上报资产处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迟鹏,联系电话:81977016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01124